欧博游戏官网【中国】有限公司 | 机构设置 | 工作动态 | 法规制度 | 党建工作 | 下载专区 | 公示公告 | 服务指南
审计处工作职责
作者:审计处管理员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4-05-26

审计处是负责学校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主管领导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学校的有关经济活动实行内部监督。

1.宣传、贯彻国家审计法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参与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根据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安排实施审计项目。

3.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过程和预算执行绩效进行审计监督。

4.对学校基建、维修、装饰、安装、绿化、通讯网络等涉及经济活动的项目及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5.对学校固定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对外投资及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6.对学校所属单位负有一定经济责任的负责人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及离任审计。

7.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审计。

8.根据学校改革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配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必要的专项审计调查。

9.对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及其效益作出评价;对模范遵守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和违反财经纪律及浪费的行为,提出奖励或审计处罚、审计处理建议,对审计工作中重大事项,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

10.接受和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或委托的其它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