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8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9-12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为持续深化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问题整治,督促全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增强法纪意识,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及背后“四风”问题,现将8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黔东南州施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原三级警长蔡涛酒驾及背后问题。2023年3月5日,蔡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蔡涛还存在找相关人员以降格、冒名顶替方式帮助自己逃避处罚问题。2023年3月,蔡涛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调离公安系统,相关人员受到处理。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环卫处工作人员彭小波酒驾及背后问题。2023年1月10日,彭小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4.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彭小波酒驾当天还存在公车私用问题。2023年3月,彭小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铜仁市石阡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启酒驾及背后问题。2022年10月20日,冯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冯启酒驾当天还存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消费活动。2023年3月,冯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毕节监狱七监区原党支部书记、监区长龚晓雍酒驾问题。2023年4月14日,龚晓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6.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3年6月,龚晓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免去其党支部书记、监区长职务。

贵州理工学院教务处招生科原副科长高巍醉驾问题。2022年6月11日,高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8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3年7月,高巍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管处二级主任科员孙斌醉驾及背后问题。2023年1月10日,孙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94.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时,孙斌醉驾当天还存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3年8月,孙斌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接受吃请的其他公职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黔西南州兴义市市政设施服务中心原主任丁方金醉驾问题。2022年4月18日,丁方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55.1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6月,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对丁方金提起公诉;2022年9月,兴义市人民法院以丁方金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3年3月,丁方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遵义市桐梓县楚米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周富贤醉驾问题。2023年3月19日,周富贤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82.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3年3月,桐梓县人民检察院对周富贤提起公诉,桐梓县人民法院以周富贤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5000元。2023年6月,周富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上述8起典型问题,暴露出我省一些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对纪律和法律缺乏敬畏之心。有的甚至执法犯法,以身试法,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常态化组织党纪法规学习、谈话提醒、警示教育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快查快处,深挖彻查背后风腐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持续释放对酒驾醉驾及背后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其辖,自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带头遵纪守法,形成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的良好氛围。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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