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单位建设,造就高素质的党员干部职工队伍,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职工应当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处室的要求,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职工经常受教育的长效机制。每周二上午为离退休干部工作处人员学习日。根据实际情况集中组织学习或自学。
二、学习内容包括:按党委有关部门部署的学习内容组织学习、讨论;学习传达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选学有关政策性文件等。同时结合形势任务的要求随时增加学习内容。
三、全处干部职工要自觉参加学习,做好学习笔记。要事先安排好工作,以保证参加学习。如有特殊情况要事先请假。做好学习考勤。
四、要建立学习档案,将年度学习计划、集中学习记录、讨论情况和学习心得整理归档。
五、处办公室负责业务学习的总体规划,及时提供学习资料,加强对学习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将学习情况列为年度的重要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