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唱排练厅管理制度
一、排练厅时间安排表
上 午 |
中 午 |
下 午 |
晚 上 |
6:30-8:00 早练 |
12:00-13:00 打扫卫生 |
14:30-16:30 排练 |
19:00-21:00 排练 |
8:00-12:00 排练 |
13:00-14:30 排 练 |
14:30-18:00 排 练 |
19:00-22:00 排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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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9:00 打扫卫生 |
22:00 停止使用并打扫卫生 |
星期六、星期日除学院安排的排练外禁止使用 |
停止使用并打扫卫生
星期六、星期日除学院安排的排练外禁止使用
二、 在排练厅上课的各班班长(排练则由学生负责人),须在老师上课或排练前10 分钟到教室管理人员处登记并领取钥匙开门,督促同学作好准备工作等待老师上课和排练。
三、 在上课和排练结束后,如没有班级上课或师生排练,教师和班长负责安排值日清理教室和关上门窗及电源开关,并检查教学设施是否归位完好,如有损坏须及时向学院领导和教学楼管理人员反映和登记情况,否则则由该班教师和学生负责。
四、 进入教室的老师和学生须把所带的包、衣物等物品放入指定的箱柜里,不得乱扔乱放。
五、 教师和学生在上课和排练结束后,随身携带自己所有的物品,否则管理人员和打扫卫生的人员有权按垃圾处理,并不负任何责任。
六、 爱护教室内所有的教学设施,不准带走教室内任何教学用具,一旦损坏或丢失则加倍赔偿。
七、 严禁在教室内外攀爬、打闹,出现意外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八、严禁在教室内外吸烟、吃东西,乱涂乱画、乱扔垃圾和随地吐痰。
九、教师和学生在打扫教室卫生时间,禁止使用教室,并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
教师和学生严禁在教室从事私人教学和排练,如用教室须申请经学院领导同意,并登记缴纳租金方可使用。
十、请各位教师和学生及外来人员严格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将进行严厉批评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