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水平,从而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聘任管理学院教学督导员并成立教学督导工作组
一、教学督导员聘任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治学严谨,学术水平高,热心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2、坚持原则,团结合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爱岗敬业,责任意识强,有奉献精神;
4、教研室主任或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学历在岗教师;
5、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完成各项教学督导工作。
二、组织机构以及成员:
1、学院成立教学督导组,教学督导工作由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
2、督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华定强 张 新 刘映霞 吕薇 李 航
罗 方 王亚奇 周林荣 韩 竹 周文娟 程巳益
管理学院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