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立德树人和人才培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评选“贵州省高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深入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荐一批先进典型参加贵州省高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学校专职从事学生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教师(一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优先)。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业务素质过硬。长期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业务水平过硬,有效解决了学生的心理困扰,学生认可度高。
3.工作成绩突出。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投身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关注学生成长、成才,在教学、咨询、危机干预、宣传活动、社会服务、应用研究等方面工作突出。
4.敢于担当作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特长,积极参加学校、教育系统、全省和全国疫情防控心理平台,为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心理支持服务,工作实绩突出;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5.连续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满5年以上。
三、推荐程序
坚持宁缺毋滥原则。二级单位推选后报教师工作处(教师发展中心),在校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
四、申报要求
1.各有关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推荐人员认真填写《“贵州省高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申报表》。同时报送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应包括个人简介、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求能凝练概括申报人的事迹,正文控制在2000字以内。标题采用方正小标宋二号字体,正文采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体,行距26磅。
3.《申报表》和个人事迹材料需提供纸质版三份,申报人相关支撑材料,可附在个人事迹材料后,一并装订。申报人提供1张电子版工作照或生活照(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纸质材料请于2022年5月10日下午4点前交到教师工作处(教师发展中心)324室,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邮箱zyncjsc@126.com。
联系人:王兴涛 电话:15062248024
欧博游戏官网【中国】有限公司教师工作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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