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查阅时间安排: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周 五(上午8:30-11:30,下午政治、业务学习不对外办公)
二、档案查阅注意事项:
1、查档者需持本人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他人代查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证件方可查阅相关档案。
2、查档者需说明利用档案的用途及具体要求,查阅学籍相关档案时请提供进校时间、毕业时间、毕业学校、专业、班级、需查档案资料等准确信息。
3、档案工作人员鉴别所用档案性质和类别后,调卷、提供相关档案资料。查档者等待档案工作人员提供复印并签字盖章。
4、档案利用完毕后须填写用印登记表或意见建议。